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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昨天大家的指教,來回答幾個比較多人有的疑問:

Q:捐款為什麼不能全數用在兒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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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昨天大家的指教,來回答幾個比較多人有的疑問:

Q:捐款為什麼不能全數用在兒童身上?
A:鄉親啊~假想一下,我們透過網路捐了錢,希望幫助協尋失蹤兒童服務,接下來:
網路捐款系統要錢、信用卡公司要錢、銀行要錢、整理失蹤兒童資訊要人做、要設備、要工作場所、找宣傳管道要人做也要錢、宣傳品要錢、家訪要人做、找到失蹤兒童聯繫警方要人做、社工聯繫兒童家人要人做、協助跑認親流程要人做,#做這些事的社工要生活,就這麼簡單的道理、這麼卑微的請求。
我們去王品吃一客牛排,成本也不只那塊肉啊!

Q:為什麼要買在內湖?不能找便宜一點的地方嗎?
A:鄉親啊~不然平溪、侯硐好了,還是內地水里鄉?考慮地點時,不是應該考慮業務所在地點、既有的180位員工通勤成本、購置成本嗎?難道社福機構選址還得考量「符合窮酸形象」嗎?

Q:買3.7億不會太多嗎?應該有其他更便宜的吧?
A:鄉親啊~元大賣 兒福聯盟─孩子的守護者 一坪41萬的內湖捷運線旁辦公大樓!要我也想買啊,人家元大不肯賣我這麼便宜啊!

Q:昨天看到最可愛的問題是內湖交通不便,會塞車。
A:鄉親啊~社工的薪水很少買得起汽車啦,多數都是騎摩托車啦,沒在怕內湖塞車好嗎~~

昨天在底下留言看到一個朋友說,在訪視的過程中買杯咖啡都要擔心會不會被在地社團討論,我看了真的非常鼻酸
社工=窮酸嗎?
社工就不值得好一點的環境嗎?
買東西付錢是眾所皆知的道理,那找社工服務、找設計師畫圖、找律師給意見,怎麼都不肯付錢,覺得應該要不收費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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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今日記者會資訊,兒盟表示:指定用途的專款未用於購置辦公室。

#奶爸律師
#陳又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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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陳又新,律師做了11年,爸爸當了4年。 2018年參選內湖南港議員後,就被地方上的溫暖跟人情黏住了,我的律師團隊持續在內湖南港地區提供法律諮詢服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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